| 處罰主體名稱 | 中建八局第三建設有限公司 |
| 決定書文號 | 杭路政罰〔2023〕47375 |
| 處罰種類 | 罰款 |
| 處罰事由 | 2023年5月9日11時10分,杭州市臨平區(qū)交通運輸局對浙A3V552重型自卸貨車(四軸)違法超限運輸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并對為浙A3V552重型自卸貨車(四軸)進行違法裝載貨物的貨運源頭的裝載單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經(jīng)調查詢問,違法超限車輛的貨物裝載地為臨平區(qū)翁梅路與翁萬路交叉口工地,裝載單位是中建八局第三建設有限公司 |
| 處罰依據(jù) | 《浙江省公路條例》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 |
| 處罰結果 | 責令改正并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09 |
| 處罰公開日期 | 2023-05-10 |
| 處罰機關 | 臨平區(qū)交通運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