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處罰主體名稱 | 深圳市卓藝建設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決定書文號 | 嘉住建罰決字〔2025〕第3號 |
| 處罰種類 | 罰款 |
| 處罰事由 | 你單位于2025年3月施工建設的嘉峪關市機場改擴建T2航站樓幕墻工程項目中,施工現(xiàn)場未配備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技術、安全負責人 |
| 處罰依據(jù) | 違反了《甘肅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xiàn)場成立以項目經理為核心的項目管理機構,配備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技術、安全負責人。” |
| 處罰結果 | 處以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罰款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05-19 |
| 處罰公開日期 | - |
| 處罰機關 | 嘉峪關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