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處罰主體名稱 | 廣西建工集團海河水利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
| 決定書文號 | 湘水罰〔2017〕2號 |
| 處罰種類 | 罰款 |
| 處罰事由 | 將臨澧縣青山主壩水閘除險加固工程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及運輸、轉運、拼裝、焊接以及質量檢測(超聲波探傷)、檢查和驗收(資料移交)等違法分包給自然人鐘志軍和自然人鐘志勇組織施工 |
| 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 |
| 處罰結果 | 處以罰款人民幣50077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12-19 |
| 處罰公開日期 | - |
| 處罰機關 | 湖南省水利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