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處罰主體名稱 | 山西四建集團有限公司 |
| 決定書文號 | 郯綜執(zhí)行處字〔2022〕第HB0009號 |
| 處罰種類 | 罰款 |
| 處罰事由 | 2021年12月,山西四建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魯商城市廣場項目,施工道路積塵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 |
| 處罰結果 | 罰款:10000.00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02-17 |
| 處罰公開日期 | - |
| 處罰機關 | 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