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處罰主體名稱 | 中交通力智建(陜西)建設有限公司 |
| 決定書文號 | 杭交工罰〔2025〕0825 |
| 處罰種類 | 罰款 |
| 處罰事由 | 主要違法事實:2025年05月08日16時15分,杭州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執(zhí)法人員在320國道建德楊村橋至會澤里段改建工程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中交通力智建(陜西)建設有限公司存在交通運輸行政違法行為,經(jīng)調查,中交通力智建(陜西)建設有限公司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單位轉包或者違法分包。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j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罰款人民幣壹萬肆仟肆佰元整。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杭州銀行、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繳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過掃描本決定書所附二維碼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可以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shù)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shù)額 |
| 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 |
| 處罰結果 | 罰款人民幣壹萬肆仟肆佰元整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06-23 |
| 處罰公開日期 | - |
| 處罰機關 | 杭州市交通運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