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6-01-01 地區(qū):安徽
一、項目編號:FS****號
二、項目名稱:六安市人民醫(yī)院帶有分揀功能的貼簽機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地址:蘇州高新區(qū)大同路****號聯(lián)東U谷2號樓****、****
成交金額:肆拾捌萬元整(****.****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
名稱:貼簽分倉系統(tǒng) 品牌:蘇州立銘 規(guī)格型號:LM-TQ**** 數(shù)量:1臺 單價:****.****元/臺 |
五、評審專家名單:郭延蘭、王濤、李鵬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本項目采購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2、代理服務收費金額:0.****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等原因進行價格扣除后成交供應商的評審報價:****.****元。
2、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質疑:方式一,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方式二,通過六安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線提出,上傳質疑文件。
若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農業(yè)科技大廈,電話:****-****)提出投訴。
3、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六安市人民醫(yī)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區(qū)皖西西路****號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地 址:六安市皋城路發(fā)展大廈二樓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朱老師、張工
電 話:****-****、****-****
十、附件
1、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
2、無不良信用記錄承諾函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年****月****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