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6-01-05 地區(qū):廣東
遞交時間:****-****-**** ****:****信息來源:
| 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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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其他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 |
| 評標辦法 | 經(jīng)評審合理低價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關(guān)于黃岡河上游溁東段觀瀾至祖厝河堤除險加固及路面硬底化項目招標文件的澄清(更正)公告
致各潛在投標人: 黃岡河上游溁東段觀瀾至祖厝河堤除險加固及路面硬底化項目(招標編號:潮公易建招字〔****〕****號)于****年****月****日在潮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和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發(fā)布了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現(xiàn)作出以下澄清(更正): 招標文件第9頁“****.6 本項目的招標代理費由招標人在領(lǐng)取中標通知書時按照招標代理單位與招標人簽訂的《招標代理合同》金額支付給招標代理單位。”,現(xiàn)更正為:“****.6 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wù)費參照計價格〔****〕****號文按中標金額為計費基數(shù)下浮****%后向中標人收取?!薄?/p> 本澄清(更正)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組成一部分,原招標公告及招 標文件涉及的內(nèi)容與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更正)公 告為準,其他內(nèi)容不變。
招標人:饒平縣新豐鎮(zhèn)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gòu):**** ****年1月5日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