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6-05-05 地區(qū):新疆
原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施工資質要求:設計單位須具備以下 3 項資質中任一項:①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綜合資質甲級②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乙級(含)以上資質及市政行業(yè)(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含)以上資質 ③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乙級(含)以上資質及環(huán)境工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專項乙級(含)以上資質 ;
現(xiàn)變更為:須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
澄清文件經(jīng)發(fā)布后視為潛在投標人默認收到,并不再對潛在投標人逐一進行確認。若因投標單位個人原因并未及時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潛在投標人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