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6-05-06 地區(qū):貴州
比選公告
一、項目情況
1、項目名稱:清鎮(zhèn)市屋頂光伏經營權出讓示范項目-行政中心光伏電站投資建設運營;
2、比選內容:項目屋頂占地面積約****㎡(具體以荷載報告為準),由比選申請人投資、建設、運營,并利用以上建筑屋頂進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設施的建設,按照市場化原則運營本項目,并對項目維護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等進行維修維護,提供優(yōu)質的運營管理服務;
3、合同年限:合同期限為十五年,自比選人取得經營權之日起計算;
4、服務地址:比選人指定地點;
二、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般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提供****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近3個月內基本開戶行出具的有效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供承諾函)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具體要求:提供****年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如不需繳納的,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guī)記錄,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1)比選申請人須承諾:1、在“信用中國”網站 (****
(2)比選申請人須承諾受托人、項目負責人、****人員且需提供****年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比選申請人未經比選人同意擅自更換相關人員,比選人將取消比選申請人的中選資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特殊資質要求: 無。
凡有意參加的比選申請人,請于北京時間****年5月6日至****年5月8日每天****:****時至****:****時(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清鎮(zhèn)市雙創(chuàng)大廈A座4樓)報名及領取比選文件,報名及領取文件時須提供以下資料: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資質證書(復印件)。
四、開標時間和地點
1、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年5月9日上午9時****分
開標時間:****年5月9日上午****時****分;
2、開標地點:****會議室
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人將予以拒收。
五、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公告在貴州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六、聯(lián)系事項
比選人:****
地址:清鎮(zhèn)市雙創(chuàng)大廈A座4樓
聯(lián)系人:陳芳勝 聯(lián)系電話:****
七、本項目未盡事宜詳見比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