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6-05-09 地區(qū):安徽
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蕪國土拍告字[****]第5號
經蕪湖市人民政府批準,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下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編號 | 地塊 名稱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積 (㎡) | 土地用途 | 規(guī)劃指標 | 出讓年限 | 起始價(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不動產單元代碼 | 備注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
蕪儲出**** | 經開區(qū)銀湖北路與武夷山路交叉口西北側地塊(CB-****-****-****) | 經開區(qū)龍山街道,東至銀湖北路、南至武夷山路、西至現狀小區(qū)、北至規(guī)劃支路(詳見規(guī)劃紅線圖) | ****.****(CGCS****,中央子午線****.5°)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1.0<容積率≤1.8 | ≤****% | ****年 | **** | **** | ****GB****W**** | 不得用于建設別墅和私家莊園 |
二、競買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個人或自然人不得參與競買。不接受個人參與競買,包括以個人名義申請競買、****作為受讓人進行開發(fā)建設等情形。參與本次競買的主體應當具有房地產開發(fā)資質。****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均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均通過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
五、申請人登錄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需辦理數字證書(CA認證),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庫資格(首次登錄須辦理入庫手續(xù))。辦理數字證書及入庫流程請參見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六、競買申請
(一)網上交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請。
(二)申請人可于****年5月****日前,憑數字證書(CA)登錄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地塊并提交競買申請,競買申請?zhí)峤缓螅到y(tǒng)自動生成唯一的隨機競買保證金子賬號,申請人可采取網銀轉賬、柜臺轉賬等方式,將競買保證金足額交入該競買保證金子賬號,也可以銀行保函的形式代替繳納競買保證金。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年5月****日****:****(指到賬時間,以銀行信息系統(tǒng)為準。使用銀行保函的競買申請人應于****年5月****日之前向競買保證金托管銀行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蕪湖分行營業(yè)部提交保函,具體流程詳見出讓文件)。
(三)經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年5月****日****:****前通過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確認其競買資格。
七、截至****年5月****日****:****,如獲得競買資格的報名人等于或超過三家,則進入拍賣出讓程序,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時間定于****年5月****日上午9:****;若報名登記不足三家時,即轉入掛牌出讓程序,掛牌時間定于****年5月****日8:****至****年6月9日****:****;在掛牌期間,至****年6月8日****:****前,對具備申請條件的可繼續(xù)申請報名,我局將在****年6月8日****:****之前通過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確認其競買資格。具備競買資格的申請人需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按規(guī)則進行報價。
網上交易成交后,競得人可在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競得入選人通知書。并在5個工作日內,持競得入選人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讓文件要求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原件,到蕪湖市民服務中心六樓政務服務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窗口進行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的,出讓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競得人按照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的約定,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八、有關事項
(一)成交價格中不包括契稅。建設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按蕪湖市現行有關規(guī)定另行繳納。
(二)開發(fā)周期:開發(fā)周期為開工準備期加建設工期。該宗地自《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9個月內開工建設(開工準備期)。建設工期按該宗地出讓文件中《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樣本)》附件4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開發(fā)周期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計算。
開工時間的認定:開工時間以市住建局發(fā)放的施工許可證時間為準。
竣工時間的認定:非住宅類項目按照《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五方責任主體共同確認的驗收時間為竣工時間;住宅類項目(含商住用途)以所有建筑單體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備案時間為竣工時間,出讓公告以及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須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設施一并納入。
(三)付款方式:自簽訂《成交確認書》后****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該宗地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不低于成交價的****%土地出讓金;第二期: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6個月內付清余款。出讓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法定節(jié)假日的,順延至法定節(jié)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四)保證金處置方式: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已繳付的競買保證金****萬元轉作該宗地定金(不計息);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定金抵作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不計息)。未成交者在拍賣結束后退還保證金(不計息)。對雖已報名登記但不參加競買活動或成交后不在約定時間內簽訂《成交確認書》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九、其他事項(需競買人在報名時出具承諾)
(一)土地開發(fā)程度:1.地塊為凈地出讓,土地按照現狀標高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2.地下管線(管道)、地下障礙物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妥善解決。
(二)競買人在提交報名材料時,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三)****,****內持有****%(含)以上的股份。
(四)競得人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出讓人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予以失信懲戒。
(五)該宗地競得人通過市場化銷售的商品房均應在交付業(yè)主前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記。
(六)競得人須代建地塊東側規(guī)劃綠地(約****.5㎡),建設標準不低于****元/㎡,建成驗收后無償移交給經開區(qū)管委會,具體詳見《銀湖北路與武夷山路交叉口西北地塊綠地委托代建合同》。
(七)該宗地可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相關要求按《蕪湖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版)》執(zhí)行。
(八)其他詳見該宗地《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規(guī)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蕪湖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十、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蕪湖市民服務中心六樓政務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窗口
聯系電話:
胡女士****-****(報名咨詢)
余先生****-****(報名咨詢)
王女士****-****(地塊咨詢)
鄒先生****-****(房地產開發(fā)資質咨詢)
****-****,****-****(網上交易技術服務電話)
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