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6-05-09 地區(qū):青海
****委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國有資產法》《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號)《青海省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青國資產〔****〕****號)《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操作規(guī)則》(國資發(fā)產權規(guī)〔****〕****號)規(guī)定,****所擁有的部分報廢設備公開轉讓,掛牌價:****元。
對受讓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讓條件詳詢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網站****,有意受讓者請到青交市場報名,公告期為****年5月9日至****年5月****日,并于公告截止日****年5月****日****:****時前將交易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元)匯入指定賬戶,(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競價方式及時間:進入競價程序后,于****年5月9日至****年5月****日,采取動態(tài)報價方式確認受讓方。
報名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qū)五四西路****號金陽光大廈A座****樓。
資產位置
特別提示:圖片僅供參考,資產以現場實物為準
特別提示:
1、資產以現場實物為準,評估報告和圖片僅供參考,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不對標的物質量和數量做承諾,意向受讓人需到現場勘查資產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的先決條件,充分了解并接受標的資產的現狀及瑕疵、轉讓方對現場施工及資產搬運的要求,簽署《意向受讓方實地勘查確認書》后方可參與報名?,F場勘查費用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2、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內有權利及義務對標的企業(yè)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全部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現狀及瑕疵為由逾期或拒絕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
3、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之日起須在五個工作日內簽署《網絡競價結果通知單》,與轉讓方共同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繳納預付貨款及交易服務費后方可拉運。
4、意向受讓方在盡職調查過程中,一經繳納保證金,即視為有處置能力,并能按國家相關法律法律依法處置相應資產;
5、標的物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運輸費、拆裝費、裝運費等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6、轉讓方按國家相關稅法規(guī)定向受讓方提供相應稅票;
7、本次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均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項目監(jiān)管負責人:汪先生 ****
業(yè)務執(zhí)行負責人:馬先生 ****
網絡負責人: 汪先生 ****-****
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