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6-06-01 地區(qū):山東
昌邑市公共自行車項目資產拍賣(競價)出讓,通過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采用網絡增價拍賣(競價)方式公開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CQJY-CY-****-****
二、項目名稱:昌邑市公共自行車項目資產拍賣(競價)出讓。
三、標的資產內容:
1.標的名稱:昌邑市公共自行車項目資產一宗(含公共自行車、車樁、控制總成、站點設施及配套設備、配套調配車輛等)。
2.標的現狀:資產已達使用年限,整體老化,以現狀為準出讓,不含拆解、清運及處置審批等費用。
3.標的數量(以現場實際為準):公共自行車約****輛、車樁約****個、站點集中控制設備總成****處、鎖車器約****套、底板約****塊、配套調配車輛7輛、蓄電池及相關輔助設備一批。
四、拍賣(競價)底價及競拍保證金:
1.底價:人民幣****.****萬元;
2.競拍保證金:人民幣****萬元。
五、競買人資格條件:
為維護良好的競價秩序,確保拍賣(競價)項目成交,競買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全部競買資格條件:
1.競買人須為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并承諾履行本拍賣(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責任義務。
3.獲取拍賣(競價)文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4.按規(guī)定交納競拍保證金。
5.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六、申購須知:
1.凡有意參加競買者,請于****年6月2日—****日登錄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注:未注冊的競買人應在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選擇“新版網站”→點擊“交易會員登錄”→點擊“新版系統(tǒng)”免費注冊,填寫注冊信息時“用戶類型”選擇“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現有系統(tǒng)”注冊過的企業(yè)無需重復注冊,“現有系統(tǒng)”注冊過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統(tǒng)內重新注冊?!靶掳嫦到y(tǒng)”請用注冊過的用戶名及初始密碼Wfggzy@****登錄)。
2.網上注冊登記申購后,請于****年6月****日****時前交納競拍保證金到網上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銀行子賬戶。
七、展示時間、地點:
1.時間:****年6月****日—****日;
2.地點:公共自行車、配套調配車輛、蓄電池及相關輔助設備存放于昌邑市交通運輸局院內及倉庫內(昌邑市北海路****號),運行狀態(tài)站點樁點分布于昌邑市城區(qū)各主干道兩側,現場展示,競買人自行踏勘,費用自理。
八、網上拍賣(競價)時間:
****年6月****日9:****- ****:****,具體結束時間以實際成交時間為準。
九、公告媒體: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
十、其他相關條件:
1.本次拍賣(競價)的標的資產,以其展示時的現狀、現地、現量出讓為準,競買人應詳細閱讀《昌邑市公共自行車項目資產拍賣(競價)出讓文件》,標的展示期間內須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現場詳細踏勘、全面了解其狀況。一旦參與競買,即表明對該標的資產現狀、手續(xù)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充分了解并認可,自愿承擔標的資產所存在的一切風險和后果。委托人和拍賣人對本次拍賣(競價)的標的資產品質、瑕疵、利用價值等不作擔保及承諾。
2.網絡拍賣(競價)成交后,買受人須在拍賣(競價)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相關材料(法人或其他組織持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身份證復印件等須審核通過后)與委托人、拍賣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將成交價款、履約保證金人民幣5萬元、成交價款3%的拍賣傭金及人民幣3萬元的評估服務費等全部款項分別交付至指定銀行賬戶,與委托人簽訂《昌邑市公共自行車項目資產交易合同》。
3.上述款項全部交清后5個工作日內,委托人將成交標的資產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須自辦理完畢交接手續(x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標的資產清運、拆除完畢;清運、拆除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裝卸費、運輸費及人工費等所有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4.在清運、拆除過程中所涉及的人身安全、矛盾、糾紛等由買受人自行負責協(xié)調解決,且費用自理。拆除施工過程應特別注意用電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若發(fā)生任何事故,責任等均由買受人自行負責和承擔。
5.標的資產清運、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廢棄物,一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清除。標的資產清運、拆除后要求衛(wèi)生整潔,地面設備固定釘等取釘打磨不得突出地面,若磚塊出現破損,買受人須按委托人要求負責維修更換,恢復占地路面原貌。
6.買受人若發(fā)生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昌邑市公共自行車項目資產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全部款項、放棄成交標的等情形的,將視為違約,競拍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將按照《拍賣法》第****條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7.買受人與委托人簽訂《昌邑市公共自行車項目資產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成交價款、拍賣傭金、履約保證金、評估服務費后,該標的資產的所有權即發(fā)生轉移,因該標的資產所發(fā)生的一切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燃、政策)、債權、債務及交通事故責任、費用均由買受人享有、承擔,與委托人、拍賣人和原車主均無關。
8.本次出讓的標的資產中含有部分配套調配車輛,買受人須自成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能辦理過戶手續(xù)車輛過戶完畢,費用自理;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的車輛須委托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資質認定證書》的公司予以報廢處理,并將報廢車輛拆解完成證明材料(包括機動車報廢回收證明和注銷證明等)一并交付委托人,經委托人審核通過后,方可退還履約保證金。提供虛假報廢拆解資質憑證、報廢拆解完成證明材料或逾期提供的,委托人有權隨時收回標的資產車輛,成交價款及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部分車輛處于脫審狀態(tài),成交后由委托人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車輛審車,所涉罰款、扣分由買受人承擔。
****.標的資產整體出讓,數量、質量等均以現場、現狀為準,若與公告的數量、質量等有出入,成交價款不作調整。涉及標的資產所有資料上的數據僅供參考。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方式:宋科長****
張經理(****)****/****
公司地址:山東省濰坊高新區(qū)櫻前街****號
昌邑市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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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